1、使用低温恒温槽应严格遵守下述规定,否则会因误操作而损坏压缩机。
(1)本机严禁在恒温槽内实际温度高于45℃时启动制冷开关(压缩机)
(2)需要从高温工作状态(高于45℃)转向较低温度工作状态时,严禁在恒温槽内实际温度高于45℃时启动制冷开关(压缩机)降温。
(3)需要从较低温工作状态(低于45℃)转向较高温度工作状态时,必须在恒温槽内实际温度低于45℃内及时关闭压缩机。
2、使用前槽内加入液体介质,介质液面应不低于工作台板10mm,过低的液面在通电工作时会损坏加热器。
3、槽内液体介质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原则:
a.当工作温度在5~85℃时,液体介质一般选用水;
b.当工作温度在85~95℃时,液体介质可选用15%甘油水溶液;接近或达到100℃时应使用油;
c.当工作温度低于5℃时,液体介质一般选用酒精或冷冻液。
4、制冷开关关闭后,再次开启制冷开关应间隔15~25分钟(视环境温度);
5、电源:220V50Hz,电源功率应大于仪器的总功率,电源必须有良好“接地”装置;
6、仪器应安置于干燥通风处,仪器周围300mm内无障碍物;
7、当恒温槽工作温度较低时,应注意手勿伸进槽内,以防冻伤;
8、使用完毕,所有开关置于关闭状态,切断电源;
9、仪器应做好经常性清洁工作,保持工作台面和操作面板的整洁;
10、蜂鸣器响起时,应及时添加液体介质。